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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大陆渔工正当权益保障两岸业界已达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0:5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8日消息在今天上午10时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大陆渔工正当权益保护等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问题提问,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唐炜和两岸渔工劳务协调委员会会长刁春和分别作了回答。

  记者提问:“我想请问唐先生,刚才唐先生谈到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停止的原因是大陆渔工权益没有得到正当保护,现在要恢复的话,关键是什么?从大陆方面怎么样考虑完善
对大陆渔工正当权益的保护?另外,目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唐炜答道:“这个问题从前几年暂停的时候,有关的媒体都有所报道,确实发生了一些纠纷和一些意外的事件。从2001暂停以来几年时间,我们一个是从内部加强了我们自己的规管措施,制定一些管理办法,有培训、教育,提醒有关公司对开展这项业务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刚才已经提到了,我们和台湾有关渔会对口协商,希望建立起对口协调机制,共同保证这项业务的发展,特别是保护大陆渔工的正当权益。”

  刁春和接着介绍了大陆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他说:“从暂停以后,台湾岛内的渔业界纷纷和大陆有关方面接触,在2003年我们召开了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研讨会,并且在暂停的这几年过程中,先后跟台湾十多家渔业界行业组织和渔会接触。目前我们已经跟台湾地区的中国两岸渔业发展协会、台湾地区渔业福利发展协会、中华国际渔业观光协会,这三家在台湾岛内比较有影响、有代表性的渔业行业组织就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问题,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磋商。在会谈当中,我们就一些原则问题达成了共识,尤其是在开放以后,对劳工权益的保障问题,双方都达成了共识。因为在合作当中,渔工的权益保证是至关重要的,之所以暂停,也是因为大陆渔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所以才发生了前几年出现的一些恶性事件,劳资纠纷不断。为了规范这项业务,使得它健康地发展,更有利于两岸渔业界的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在会谈当中进行了广泛地、深入地、具体地磋商,现在已经达成了原则共识。所以,我们希望重新恢复开放以后,两岸的协调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保证这项业务健康发展。”(讷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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