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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格式合同上好规矩 南京将立法规范格式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05 龙虎网

  【龙虎网讯】尽管中消协从2003年开始每年都炮轰“霸王条款”,但我们的生活中仍然面对着各种各样的不公平条款,而格式合同也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误解。据悉,为了使格式合同在法律的约束下更好地发挥优势,南京市将针对格式合同制定地方性法规,维护群众利益。

  记者了解到,日前,南京市工商局已将格式合同立法调研纳入2006年工作计划,这
将为地方性立法提供前期准备工作。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在很多消费者心目中,格式合同就是不公平的代名词。省消协最近曾披露了一批霸王条款,包括特价商品不享“三包”、“政府行为”停水不赔、手机卡强开新业务等等。事实上,在法院几乎天天都有因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引起纠纷而开打的官司。

  据法官介绍,目前法院对此类案子的审判一般遵循《合同法》中两项重要法定义务的规定,即合同制订人需遵循公平原则及提请对方对免责条款予以足够注意,如果制订合同一方未做到这两点,这项格式合同就是无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格式条款做出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然而,法律界内部对于格式合同判定上一直存在着不少争议。如果能给格式合同上好规矩,防止因此而出现的权利、义务分配不均,那么格式合同可以在很多领域大大缩短手续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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