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起本市将对销售网点剩余花炮进行回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06 首都之窗 | |||||||||
2月8日距离花炮销售“最后期限”还有5天,2月7日早晨,市供销合作总社城四区分社已对各个销售网点下达五六折抛售文件。同时,本市从正月十六(2月13日)起开始对销售网点剩余花炮进行为期9天的回收工作,2月22日结束,回收烟花将按批发价退款。 2月7日,在东城、西城辖区的平安大街上看到,6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全部在大门口摆上了“烟花爆竹6折”的大招牌。据东城、西城分销社负责人介绍,大年初七,市供销合
2月7日,烟花爆竹回收前期登记工作开始。截至2月7日,东城22家销售网点共剩余1000箱左右,西城36家网点剩余3000多箱。目前,剩余的成箱烟花爆竹绝大部分是烟花。 剩余烟花回收程序 1、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将销售剩余成箱花炮品种、规格、进货单价制表报本行政区的烟花爆竹专营分销管理中心。 2、各区烟花爆竹专营分销管理中心将销售剩余的成箱烟花爆竹汇总后,报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3、市供销合作总社派专人与烟花爆竹专营分销管理中心共同验收各网点后,按照批发价格退款,并安排专用车辆将网点的剩余成箱花炮送回专用仓库。 4、回收工作从2月13日开始,2月22日结束(农历正月十六至廿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