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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金湖首批实行商品问题先行赔付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11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今天从金湖县工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获悉,新春开始该县全面实行商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目前首批实行该制度的县金骑车行、县五星家电广场和金湖金店等单位均已挂匾营业。

  商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即商家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到县消协领取赔付金,而不需要到销售商那里索赔。商品质量问题由县消协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目前,实行商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承诺的商家均已向县消协缴纳了一定数目的商品质量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县消协有权在保证金里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相关单位补足,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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