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将推行居住证 外省市人员可享受“市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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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深圳2月7日电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江帆一行在省人口计生委相关领导的陪同下,考察深圳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深圳市人口计生局局长陈图深汇报了有关情况。记者从中获悉,深圳今年将开始推行居住证管理。
据了解,去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即五个配套文件。该文件指出,深圳要深化暂住人口证件管理制度改革,逐步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深圳将逐步开始推行居住证管理。目前上海市已在全国率先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所有在上海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并凭证享受购买社会保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市民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