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汉语水平考试发展 汉办取消考生资格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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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3:19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国家对外汉语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就汉语水平考试中考生报名资格事宜进行了说明。 通知指出,为推动汉语水平考试(HSK)的发展,经广泛调查并征求HSK各考点意见,国家汉办于2004年3月10日制定的“考生可在60天后再报考同一个级别的汉语水平考试”的规定,从即日起废止实行。
据汉办网站报道,按照新制定的资格标准,考生可在任何时间参加任何等级的HSK考试,报名资格不再受到限制。 来源:中国侨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