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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建少儿住院保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此举在全国率先,在深就读的学生、户籍儿童和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职工的子女等均可参保

  本报深圳讯记者欧阳四平报道: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拟在年内建立全国首个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在深就读的学生和户籍儿童均可参保享受少儿住院保险待遇。

  深圳市目前的统筹医疗制度,始于1992年,是沿袭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家属“半公费医疗”制度而建立的,参加对象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存在诸多问题,广大市民要求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其实,深圳市自1997年建立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直在为建立少儿住院保险制度作努力。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基金的筹措、是否强制参保等问题没有达成共识,加之少儿住院保险尚不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五个社会保险的险种范围内,少儿住院保险制度迟迟未能推出。

  昨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称《草案》),《草案》对参保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一是由原来只覆盖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改为覆盖全社会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合作医疗职工的子女;二是由原来限制为具有深圳户籍的子女参加,改为中小学在校生、幼儿园在园生及所有深圳户籍18岁以下儿童均可参加。

  《草案》规定,少儿住院保险待遇由原来的既保门诊又保医院,改为只保医院。

  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来源为少儿住院保险费及其利息、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草案》规定,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月筹集标准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0.8%左右(以去年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约15.97元—21.29元之间),全部由申请人个人向社保机构缴交。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报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出生子女的缴交费用的50%。

  《草案》规定,参加人自办理参加手续完毕的下月1日起享受本保险规定的少儿住院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与连续参保的时间挂钩,参保时间越长,享受的待遇越高。不过,参保人住院保险年度报销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以去年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为12.7728万元的基金支付)。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一步计划在广泛征询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改革方案。预计可在今年内推出。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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