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矿山医院被黄牌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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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5: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莉)根据群众举报,市医保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会同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对首钢矿山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将自费病人冒名参保人员住院治疗,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为此,市医保中心日前发出通报,给予首钢矿山医院黄牌警告和2万元罚款的处罚。 经市医保中心等部门调查,首钢矿山医院共有22份病历存在冒名住院的现象:有的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第六十三条和市医保中心《关于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黄牌警示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2号)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市医保中心将给予首钢矿山医院三个月黄牌警示。黄牌警示期间,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对首钢矿山医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并要求其在接到黄牌警示通报的次日起,必须在显要位置摆放“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黄牌警示”通告牌。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对首钢矿山医院处以2万元罚款。 据了解,首钢矿山医院的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达191269.97元,市医保中心等部门已责成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追回损失的医疗保险基金,并责成首钢矿业公司对首钢矿山医院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给予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