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四年为野猪“买单”5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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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5: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胡玖梅赵红梅刘大海)今天,记者从延庆县获悉,自2002年延庆开始实施《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以来,县政府已连续四年为野猪“买单”53万元。 延庆县有林地面积发展到202万亩,林木绿化率达67%。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创造了舒适的生存空间。此外,延庆县林业局不断加大《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使全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山区农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得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兼顾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2002年5月,延庆县在北京地区率先出台了《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办法规定:由政府按农民实际损失的70%给予补偿。 据了解,补偿款已在年前发放至各受害农户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