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抢的姐 王某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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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21:49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单 慧) 记者8日从呼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专门针对女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的王某(男,25岁,呼市土左旗人)1月27日被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万元。据了解,2005年5~6月,王某共对9名女出租车司机实施了抢劫。每次作案时他都揣着两把水果刀,上车后就让女司机开车到偏僻的地方,然后实施抢劫,抢劫财物总值3000多元。2005年6月30日,民警在王某暂住的三毛仓库平房内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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