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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造假背后的名利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0: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著名美籍华人数学家丘成桐直言,勿以急功近利取代学术真诚。如果科学家整天想着发表论文、升官、评上终身教授,就不可能做出很大的成就。而不改变这种局面,自主创新就没有希望!

  去年11月“东窗事发”的韩国首尔大学黄禹锡干细胞研究造假案至今余波未平。随着调查的深入,近日丑闻接连浮出水面:韩国监察院2月6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前韩国首
尔大学教授黄禹锡可能大量挪用了国家及民间科研经费,涉及金额高达70亿韩元(约720万美元),这些资金的用途不明。

  黄禹锡造假丑闻被称为“近年最轰动、最大胆的科技造假案”,而反观全球科学界,造假事件层出不穷。

  有评论称,在这些造假行为的背后,映衬出一个巨大的科技名利场。

  造假事件层出不穷

  据报道,仅2004年,美国披露的科研造假案就达到274起,比2003年增长50%,创下有史以来最高记录。

  这股造假风也无例外地波及到国内。日前,四川大学教授丘小庆有关“靶向抗生素构想”的论文被质疑“造假”,连美国《自然》杂志也介入此事。

  而这些还都只是冰山一角,整个冰山还不知道有多大。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在他人的论文上署自己名字的事例屡见不鲜。

  还有更离奇的,美国布里格姆妇科医院和哈佛医学院的知名外科专家安德鲁·弗里德曼博士编造病人、制造假数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0年11月,日本“石器之神”藤村新一自埋自挖式的“考古”行动被揭穿。

  科技造假还不仅局限于学术界。2004年,浙江一家化工企业以一个并没有转化生产的高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科技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成功后又以虚假的数据通过了验收,顺利骗取了国家科技创新基金无偿资助65万元,地方匹配资助资金28万元。

  有媒体为此总结了当前科技领域的种种作假行为:一是项目还未研究,便过多宣扬该项目的作用和意义;二是乱报经费,所申请的经费是所需经费的十倍、二十倍甚至更多,其中大部分流入了个人腰包而没有用在研究上;三是重复研究,浪费惊人;四是剽窃他人成果;五是一些成果鉴定会不切实际夸大成果,将实验数据夸大成达到前沿水平、国际领先、最高水平。

  造假多为名利

  如此多的触目惊心的科技领域造假,到底是什么驱使他们铤而走险?

  有关人士认为,究其原因,大多脱不出“名利”二字。

  “藤村从最初参与对遗迹的调查就抱有造假的动机”,日本考古协会特别委员会作出的报告称其目的“只是为了获取名誉”。

  的确,奖金、荣誉、名望和随之而来的活动收入在等待着第一个完成它的人,第二个完成的人不会得到任何喝彩。

  “科学家像任何其他人一样,希望得到社会的承认。”美国《科学》杂志编辑唐纳德·肯尼迪博士说:“他们顶着巨大的压力,不得不多产以成为其领域中的顶级科学家。”

  在韩国黄禹锡造假事件中,不少媒体就将黄禹锡作弊归结为韩国学术界近年来的浮躁的学术作风,急功近利,求快求好,批评了韩国的舆论把黄禹锡奉为韩国的民族英雄使之明星化的做法。

  那么,监督机制的作用又在哪儿?科学有一套自我管理机制,包括同行评议制,论文审查制和重复实验三大环节。任何一项作假都难逃这三个关口,然而这三个关口也存在着弊端。

  湖北省科技史学会副会长宋子良教授指出:“科研自我管制的松散性导致作弊的日益猖獗。”

  他表示,首先“同行评议制难以把关,经常出现两组评议人对同一份申请书的打分相差很大”;其次“论文审查关存在漏洞,能不能看出错误和审稿人的观点取向有很大的关系”;第三,“重复实验的局限性”。尽管在某些情况下,重复实验很容易检查出作弊的行为,“但是在某些情感的支配下,科学家根本不想用重复实验这一方法。”

  全国科技大会期间,科研领域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简单化管理方式也受到业内人士强烈质疑。北京交通大学一位教授说:“现在教师职称评定要按照论文发表的规格和数量,学校间要看论文的发表数比实力。这种现状使得很多教师不能安下心来好好搞教学。”

  著名美籍华人数学家丘成桐在上海就曾寄语国内科学家,勿以急功近利取代学术真诚。“如果科学家整天想着如何发表论文,升官,评上终身教授,那就不可能做出很大的成就。”他还指出:“不改变这种局面,自主创新就没有希望!”

  立法制止造假行为

  应该说,目前发生在科技界的造假行为,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警惕。

  湖北省科技史学会副会长宋子良教授认为,科学家道德品质的培养是个教育问题。但仅靠传统去维系科学家的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指定必要的规范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科学家的越轨行为。为此,宋教授建议建立全国性的组织机构,如1989年初美国成立的“科学求实办公室”。同时他还建议,从科学研究的各环节加以防范。一项科学研究从选题到论文发表要经过选题、研究、发表论文和成果评价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进行严格把关。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黄元河教授则认为,科技界一定要对出现造假问题的人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如果处理得无关痛痒,就不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通过立法去制止科技造假行为,则成为更多业内人的呼声。日前,民进江苏省委就提出一项提案,呼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科技领域的作假行为。民进江苏省委建议,要严格研究项目审批制度,对重要课题应成立专家组进行论证,同时加强对研究经费的审计工作;鉴于目前国家还没有惩治剽窃他人成果的法律,建议有关部门应考虑制定有效的行政措施或地方法规,明确对剽窃他人成果责任人的处罚。

  科技界的造假行为,也引起了与之有紧密联系的教育界的足够重视。在今年1月26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办发言人王旭明表示,教育部将认真查处学术造假事例,但“学术造假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应该是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广大从业人员,广大知识分子应该从严自律,严守科学规范、遵守科学道德;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随时加强督察、检查,一旦查清有关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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