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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自家的水人人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1:32 杭州日报

  本报评论员 裘小桦

  新一轮“环保风暴”又开始了。去年的成果是,叫停了总值140亿美元的30个特大项目。那么今年呢,环保总局6日说了,是针对“松花江污染事件”之后接二连三的江河水域污染事件而开展的——对全国127个分布在江河湖海沿岸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并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这接二连三的重大环境事件是:广东北江镉污染;辽宁浑河酚浓度超标;广西红水河水质污染;湖南湘江镉污染;河南巩义某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江西赣江油轮起火污染江水。两个半月之内发生了六起河流污染事件,还不算天灾造成的珠江赤潮。一时间,江河湖水的安全成为城市担忧之首。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高发事态将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如果不立即行动,消除环境隐患,从制度上封堵漏洞,哪天我们靠桶装水生活,也不是不可能。

  不是危言耸听,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警告说,如果保持目前的污染水平,到2020年,中国的GDP翻两番时,污染总量也会翻两番。比较庆幸的是,今年公布的环境风险排查和挂牌督办的项目和企业中,基本没有杭州的,唯一一家,也是噪声污染。但是,没有列入督办名单并不意味着我们自家的水没有安全隐患,这一点我们大家都明白。但是一旦与经济挂钩,有些事情就会含糊不清。我们不当家说话也轻松——不要肉痛那几个钱,有安全风险的企业,该停就停,可以整治好的,就投入资金让它没有污染——估计不会那么简单。有一点是明白的,在将要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有,官员如果不罚污染企业可能被撤职。

  在保护江河中有这么一个原则——不污染自己;不污染别人;不被别人污染。这就是说,自己不能干傻事,对他人要讲道德,对自己的水要全力保护好。显然,保护好水源,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它是全社会的事情。职能部门加强对水的监测,并及时公布,而公众则一定要行使好监督权。现在,浙江已经建立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但是水质是“蠕变”的,没有事故时的信息公众如何了解?如果江河被污染了,我们的应急预案充分吗?如果发生事故,事件责任人会被追究到哪种程度?

  因此,保护好我们自己的水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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