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楼道玻璃坠下砸中行人头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1:37 京华时报

  

楼道玻璃坠下砸中行人头顶

  受伤的吴先生指着玻璃飞下来的地方。本报实习生周民摄

  幸未造成重伤物业拒担责任

  本报讯(记者周梁)前天中午,吴先生路过朝阳区安翔里48号楼东北角时,一块窗户玻璃从高层掉下将吴先生头部砸破,幸而未造成重伤。吴先生事后发现,玻璃是从该楼11层或13层的楼道窗户处坠下的,但该楼物业表示,住户扩建已将楼道据为己有,物业无赔偿责任。

  “我看着一块玻璃掉下来,喊了一声,但还是砸中他了。”吴先生的同事说,当时风挺大的,一块窗户玻璃突然从48号楼东北角掉下来,玻璃在空中裂成几块碎片,其中一小块刚好砸中吴先生的头部,血顿时冒了出来。同事忙将吴先生送到附近的306医院,幸而玻璃砸中头部前侧,伤势并不严重。

  安翔里48号楼总共13层高,该楼11层和13层过道东北角的玻璃都有破损,但过道均被住户用铁门隔断,敲门无人应答。吴先生向物业提出索赔,遭到拒绝。“要是楼道里没有立门,玻璃就属于物业,立了门,玻璃就属于住户。”负责该楼的燕科物业北郊项目部李经理说,物业只能协助受害者找11层或13层住户解决。他表示,大楼里非法搭建的情况比较严重,楼道两个尽头的住户基本上都侵占了公共楼道,物业根本无法进去进行正常的维修工作。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的时福茂律师称,根据民法规定,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需承担相关责任。物业作为管理者应承担责任,而住户作为实际使用者也应承担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