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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罚污染企业 可能丢乌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2:23 海峡都市报

  N据《新京报》

  本报讯 新一轮的“环保风暴”在新年伊始刮起。7日起,国家环保总局将排查涉资4500亿的127个重点石化项目。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被查处,11家环境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被挂牌督办。(详见本报昨日A3版)

  环保总局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证此次行动的效果?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前日对此表示,环保总局、监察部即将联合出台《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官员如不依法处罚污染企业,可能被撤职。

  今年风暴是去年提升

  去年初,环保总局查处了30家违反环评法的项目,舆论称为“环保风暴”。潘岳表示,今年的行动也选择在年初,完全是一个巧合。2005年11月松花江事件发生后,总局进行了两个月的全国环境大检查,初步认定需要对全国化工石化行业的布局作一番彻底清查。在时间的安排上,并没有刻意追求。

  上次行动目的是打击程序违法,这一次目的是推行规划环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行动不仅是上次行动的延续,更是上次行动的提升。

  环评公众参与将有明细规定

  潘岳表示,这次排查是全国性的。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可能威胁群众健康的企业尽可能做到一个不漏。这次排查行动的所有信息和后续处理结果,将全部向社会公布。

  他说,去年,环保总局对圆明园防渗事件进行了首个全程公开的听证会。环保总局将把圆明园经验制度化,于近日颁布环评领域的第一个公众参与办法,对公众参与重大环境事务的方式、范围、程序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联手监察部破解罚人难

  在环保执法中,经常会出现罚款易,罚人难的现象。怎么解决?

  潘岳透露,环保总局、监察部即将联合出台《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的,以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环保总局将联合监察部,依据该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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