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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上用地建中低价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2:36 东南快报

  本报讯今后,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我省将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确保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60%,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的供应量不低于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的10%。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了《关于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后当地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两位数的市县,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
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并明确年度的开工、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

  《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的建设,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着重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结构,确保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60%,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的供应量不低于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的10%。要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设区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要达到当年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的8%-10%左右。严禁套用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搞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要以中小套型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严禁超大型或复式型,10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达到80%以上,其余的原则上不超过130平方米。

  年底启动廉租房制度

  《意见》要求,2006年底前各设区市必须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应率先启动,其他县(市)要在三年内初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要积极探索经济租赁房政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从经济适用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住房作为经济租赁住房,承租户可先按成本租金支付一定年限后,再按承租当年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租赁价格在政府规定价格内的,租赁期间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要多方面解决廉租住房房源。各地可以从经济适用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廉租住房;收购现有旧住房和空置商品房作为廉租住房;从剩余公有住房中将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进行统筹。同时,对已有的最低收入家庭租住的直管公有住房进行分类,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纳入廉租住房管理,并实施租金减免。

  积极创造条件将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务工人员,单位和务工人员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的务工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对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收入水平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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