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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被收1.2万“高中占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2:48 重庆商报

  为了将学生招到本校就读,学校要求即将毕业的初三学生缴纳一定数量的高中“占名费”。昨日,重庆市复旦中学初三一学生向本报反映,他向学校缴了12000元的“占名费”。据了解,渝中区不少学校都在以“占名费”、“预缴费”、“捐资助学款”等名义向初三学生收取1万至3万元不等的费用。

  学生:老师口头通知缴费

  春节将过,就读于复旦中学初三的陈兵(化名),拿着从亲朋好友借来的12000元钱,缴到了学校。陈称,放假时,老师口头通知:学校下学期开学前将收取“占名费”12000元。“老师说缴这笔钱对我们有好处。”陈说,只要缴了这笔钱,学校就将预留一个高中名额给他,如果考不上本校高中部,要缴18000元的择校费。李说,考虑到自己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下,考不上的话,也可以为家里节约几千元钱。

  陈的婶婶称,陈的父亲去世,就靠母亲在外挣钱,这次的“占名费”都是借的。

  学校:随时退还费用

  对此,复旦中学招生办王中主任解释称,“占名费”等同于“预缴费”。王说,每所学校招生的高中学生人数有限,他们提前收取学生的“预缴费”,为其保留一个名额。

  “这笔费用随时都可退还。”王主任说,很多种情况都可以退还,比如学生考上了其他学校、不愿读本校等。这对学生还有一个好处:学生上了普高线,但读本校还差分,这笔钱就可以按相关规定作为“择校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我们学校有400多名初中生,之前有少数同学已缴了这笔费用。”王说,缴不缴钱都凭学生和家长自愿。

  教委:只能按公示收费

  渝中区教委基教科傅小勇说,学校向学生收取这笔费用没有向区教委汇报,但按规定学校只能收取物价局和教委公示的费用。“收取这笔费用不属于乱收费。”傅小勇称,“占名费”、“预缴费”、“捐资助学款”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而且只是校方和家长之间的协议,教委无权干涉。

  随后,傅小勇电话向复旦中学了解情况,得知渝中区内很多中学都在收取类似的“占名费”,费用在1万至3万元不等。

  但傅小勇称,教委作为主管部门,肯定不会支持这种行为,但又没有办法阻止,只能希望学校按公示牌收取费用。

  物价局:无法查处这类收费

  “类似这种收费我们无法查处。”市物价局办公室杨主任无奈地说,学生和家长在自愿的原则下缴这笔费用,同时,收取的这笔钱也不属于教育收费项目,物价局也没有办法。杨主任称,学样只要不是强行收取,而且承诺学生随时退钱,物价局都没有办法查处。

  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黄峡 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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