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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法庭主城多是妻休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2:56 重庆晚报

  昨日,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民一庭庭长戴军介绍了婚姻家庭案件的相关情况。

  市高院的司法统计显示,去年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涉案总金额逾11396万元,全市各级法院共新收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案件28395件,比去年下降1778件,下降率为5.9%。但此类案件仍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0%以上,占主流地位。其中,离婚案件24881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88%。

  戴军分析说,新《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后,离婚办理手续简化,许多人选择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起诉离婚的就相应减少。

  妻子离婚

  更加主动

  根据法院的司法统计,在主城区的离婚诉讼案件中,起诉主体以女性居多。以我市一中院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为例,女性作为原告提起婚姻家庭诉讼的数量明显多于男性。戴军说,这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妇女的人身依附观念明显降低,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同时,据市高院民一庭、市一中院等法院反映,起诉到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女方与男方的对立情绪较其他民事案件更强,尤其是上诉案件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情况有所增加。一些当事人动辄以杀人、爆炸相威胁,这已经成为影响稳定的因素之一,有的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綦江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纠纷案,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无果,双方离开法庭后情绪失控,男方持刀威胁女方。

  精神赔偿

  最高十万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一方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戴军说,虽然目前法律并没明确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但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法官更注重保护婚姻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除了在分割财产时倾向于无过错方外,在主张损害赔偿金额中也会尽量考虑。目前,我市执行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最高是10万元。

  日前,在涪陵区的一个离婚诉讼案件,主张了精神损害赔偿。丈夫长期与他人同居,妻子收集到证据之后起诉离婚。法院最后判决丈夫赔偿妻子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

  捉奸在床

  谨防违法

  “捉奸要捉双”,不过戴军提醒:在收集证据时,要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标准。否则可能是得不偿失。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中一方发现另一方有新欢,一般会千方百计寻找证据。甚至采取聘请私家侦探跟踪偷拍,或邀亲朋破门而入捉现行。他说,如果这些行为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其证据效力要受到影响,当事人还可能因违法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为了捉现行踹开别人的房门强行进入,就可能触犯法律。

  目前在具体案件审判中,对于偷拍偷录取得的证据,主审法官将会根据案情来确定其证据效力。一般而言,会从保护无过错方出发认定证据。

  财产分割

  可找法院查

  司法统计显示,财产分割已成为很多婚姻家庭案件的争议焦点,并涌现出新的特点。比如对公司股权的分割,对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的分割等。

  在离婚案件中划分财产时,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如确实无法举证,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目前正在审理中的、我市最大的离婚分割财产案中,妻子起诉要求和丈夫共同分割6000万元财产,而丈夫对此矢口否认。由于妻子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对公司财产情况无法举证。这时,她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公司进行强制审计。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婚姻违法

  出现新类型

  据了解,目前婚姻违法行为类型增多,出现了第三者、“长包女”、“挂户姻”、一夫一妻另加情人等违法情况。

  据称,这与经济发展,人们思想观念变化,导致部分人婚姻家庭观念淡化,结婚随意,离婚草率。据綦江县法院统计,去年该院受理离婚案件因第三者插足或重婚引起的有235件,占其全部婚姻家庭案件的34.5%。此外,与新的社会现象紧密联系的吸毒、赌博引起的离婚案件也开始反映出来,在有的地区表现呈上升趋势。

  法律适用

  成判案难点

  随着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姻家庭案件呈现多元化趋势,涌现出一些新类型案件。去年以来,我市法院先后受理了婚内损害赔偿、追索“空床费”、以股权争议为表现的财产分割纠纷以及要求以亲子鉴定否认血亲关系等新型案件。戴军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法官,不仅要精通婚姻法,还要深入了解包括公司法等在内的其他法律。“有时,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就是一个公司的‘破产’”。

  戴军介绍,目前在裁判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困难———法律适用较难;受外出打工人员多、查找当事人住址困难、共有财产认定难、当事人举证能力不高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周期过长。

  记者 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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