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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不再由本企业产生 “特派员”入驻全省国企纪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3:3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记者谭江琦)今后,我省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将不再在本企业产生,而是由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派驻企业。这是我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举措之一。

  记者昨(8)日获悉,省国资委党委日前出台一套实施细则,推进所监管企业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细则中透露
了未来几年我省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的政策走向,不少是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等主要对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薄弱环节的约束———

  法规方面:建设绩效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体系;对国有产权转让实施动态监控;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层层落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

  用人方面:探索通过人才市场选聘领导人员,推行领导人员职务任期制。企业正职要扩大公招数量,二三级领导岗位要拿出一定比例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监督方面: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年度述职和责任追究制度。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继续试点企业外部董事、职工董事,壮大监督力量。

  国有企业的监督、用人机制如何适应法人治理结构?省国资委表示,要在2010年初步形成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规则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如逐步实行经理层由董事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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