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止散养家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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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4: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香港2月8日电 香港连日来在多处发现带H5N1禽流感病毒的雀鸟和鸡只,有关方面表示香港已进入禽流感暴发危险期。有鉴于此,特区政府在各方面加紧做好防范措施,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减低暴发禽流感的风险。 特区政府8日刊登宪报修订《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和《废物处置条例》,新法例将于2月13日正式生效。
据悉,新修订的法例,将不准市民散养任何家禽,任何人士如未经许可而散养活家禽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5万至10万港元。这些活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和鹌鹑,但不包括已注射疫苗的宠物鸟。 特区政府还将组建巡查队伍四出巡逻,以确保有关法例得以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