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再设高校收费禁区 取消重修费补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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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4:0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柯锐 报道:昨悉,今年春季开学起,湖北省高校将不得向学生收取重修费及补考费。 近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高等学校重新学习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取消高等学校重新学习学费(即“重修费”)。
通知称,上述三部门此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及资助贫困生工作的通知》中,制定的重修费标准的具体计算办法和“学生考试不及格应免费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不得收取补考费。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校可收取重新学习的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的规定一律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