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不还遭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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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4: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近日,渝中区法院判处招商银行信用卡的持有人易某归还透支本金及利息等共计7874.18元,还要承担受理费和诉讼费525元。 2004年10月12日,涪陵人易某向招商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截至去年7月7日,易某共计透支6451元,且差欠银行利息、滞纳金、年费等共计1423.18元。易某一直未归还。后招商银行将易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共计7874.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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