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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罚款易罚人难问题,环保总局提出官员不罚污染企业可能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4:44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新一轮的“环保风暴”在新年伊始刮起,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被查处,11家环境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被挂牌督办。就在这场新的风暴刮起之际,记者采访了位于风暴中心的新闻人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记者:松花江污染等环境突发事件,反映出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这些不合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潘岳:这些问题中最突出的是选址问题。去年12月,我们在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一些工业园区和化工企业沿江河湖海建设,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风险;一些企业建在城市饮用水源上游,或紧邻居民区,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构成威胁。在受查的78家企业中,有29家(占37%)处于环境敏感区域,其中9家位于饮用水源上游,20家处于市区或紧邻居民区。重庆一家企业硫酸罐区紧邻交通要道,硝酸罐区与居民区距离仅10米左右;广州一家化工企业墙外四周几百米范围内有居民上万人。这些企业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我们注意到,在这次曝光的项目中,很多位于人口集中的居住区域或饮用水源附近。但一些较小的河流附近也存在着威胁群众健康的企业,这些地区是否也要纳入整治的范围?

  潘岳:这次排查是全国性的,我们已要求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可能威胁群众健康的企业尽可能做到一个不漏。在行动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这次排查行动的所有信息和后续处理结果,将全部向社会公布,方便媒体和公众监督。

  记者:环保总局会采取哪些措施,以保障查处行动可以收到好的效果?

  潘岳:我们将双管齐下:一是严格查处。对于没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我们将依据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等处罚。同时我们还将联合监察部,依据即将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将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

  记者:但在环保执法中,可能经常会出现罚款易,罚人难的现象。怎么解决?

  潘岳: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两部委即将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的,以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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