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户外广告不“养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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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5:27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8日讯(记者马继玲)“专业治疗男女不孕不育”、“三分钟无痛人流”……在太原市建设路、建设南路、南内环街、解放南路等地段,记者发现,这样的医疗广告相隔几十米距离就是一块,分列在马路两侧。在一个街道宽阔、大楼高耸的现代文明城市里,这样的广告牌实在有些不太“养眼”。 目前,太原市约有户外广告3980块,其中医疗广告就有600余块,占到总数的15.0
在这些户外广告中,社会公益广告发布比例甚少、没有形成宣传强势。而医疗广告为数众多,且户外广告布局不合理,已成为太原市户外广告的一大问题。此外,户外广告发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广告未经工商、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就擅自发布,还有的广告内容违法。 太原市工商局分析上述问题的产生有以下原因:一是户外路牌、灯箱广告实行“拍卖制”,广告公司为竞拍经营权,从银行大量贷款,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压力大,为了经济效益不顾整体布局;二是医疗广告的广告客户以民营医院为主,广告主利用户外广告具有场地固定、期限较长、发布成本低、受众接受直观等特点,多选择户外广告这一形式大做广告;三是“城中村”改造使一些设立发布的户外广告找不到设置人,管理上出现了“真空地带”。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