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年将招八千“大学生村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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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5:56 国际在线 | |||||||||||
2月8日报名现场。 聘用期间考核合格可落户,可优先录用公务员
人民日报北京2月8日讯记者盛若蔚报道: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中的首批“京外高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工作,于8日结束。2月15日,“京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工作又将启动。据悉,北京市计划3年内招聘8000名高校毕业生到远郊区县工作。首批招聘的2000名“大学生村官”将于今夏奔赴京郊农村。 日前,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为此,有关部门已经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北京生源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非北京生源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农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在3年内确保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力争最终实现每村有两名大学生的目标。 为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当“村官”,北京市推出了7项保障措施。在待遇方面,被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一年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年为2500元,第三年为3000元,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由政府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被聘“大学生村官”将与各区县有关乡镇政府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还可续聘。非北京生源北京高校毕业生,聘用两年连续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档案和户口可转至工作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被聘“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已经通过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可延长至其3年合同期满后的6个月。 据悉,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具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如北京市用人单位需要,经面试合格,可优先录用为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若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年合同期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免试入学。 《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09日 第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