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六月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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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6:48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