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未获3C认证不得出厂销售 新规定3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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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6:48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光家)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能买到更安全的玩具,广西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要求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共6类玩具产品须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未获此认证的相应产品将不得出厂销售。 据了解,此前广西已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了我国第一个玩具强制性标准,该标准虽
为此,我国有关部门要求从今年3月起对上述6类玩具产品推行3C标志认证,未获此认证证书和未加贴我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玩具,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今后消费者选购此类玩具时,一旦发现未贴有3C标志认证的产品,则表明该产品不符合我国玩具安全性能规定,消费者要慎买。 据介绍,在即将实施3C标志认证的上述6类玩具产品中,童车类玩具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电动童车及其他玩具车辆。电玩具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例如各种玩具电动火车、电动动物玩具、带视频的玩具、电驱动发声光的玩具等。金属玩具包括金属拼插玩具桥、金属玩具塔、金属玩具狗等。弹射玩具包括玩具弓箭、玩具飞镖等。娃娃玩具包括玩偶娃娃及其服装和附件等。塑胶玩具则包括各种静态塑胶玩偶服饰、各种静态塑胶建筑玩具及建筑套件等。编辑:杨东作者:王光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