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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6:5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

  会议指出,到201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基本建立起机构设置
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东中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要加快发展,力争在两三年内取得明显进展。

  为此,要加大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地方政府要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必要的支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改革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制度和财政补偿制度及方式,确保服务质量;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引导参保职工到社区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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