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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养老金变成办公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7:32 扬子晚报

  “等我们老了也可以像工人一样领取退休工资”,云南省红河州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从1996年开始编织的这个美好梦想,如今却面临着可能无法得到兑现的危险。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民政局原局长罗理诚因涉嫌挪用60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和受贿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这个涉及官员多达15人的腐败窝案,随着对罗理诚的审判渐渐为社会知晓。

  2004年3月,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财政一处开展了对红河州本级财力状况的调查。

  调查之前,审计部门经过分析,确定将未在红河州政府行政中心内办公、单独建起了豪华办公大楼的红河州民政局作为审计的重点对象。原因很简单:一个靠全额财政拨款的单位,如何有能力率先跳出行政中心,建起豪华办公楼?

  就在审计组驻民政局工作期间,一封封举报材料送到审计人员手中。举报材料多次提到:民政局管理的农保基金去向不明;救灾物资仓库被民政局领导租给私人办起了歌舞厅。

  通过查账,审计人员发现:1996年至2003年,红河州各县共汇入红河州民政局的农保基金中,有近6000万元不见了。难道数额如此巨大的基金都兑付到参保农民手中了?

  通过就近调查该州蒙自县雨过铺镇的投保农民,审计人员发现:投保的农民已经有两年多未能领到一分养老保险金。

  面对审计部门的询问,红河州民政局原局长罗理诚和农保处原处长黄有文最终承认:农保基金被民政局出借了。但罗理诚同时辩称:这样做是为了增财生息,是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

  罗理诚的辩解马上被审计组查明的事实揭穿:该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都表示未曾参与研究和决策出借农保基金的事项;所有的借款合同上面都是罗理诚“同意出借”农保基金的亲笔批示。

  审计组调查后发现:1997年至2003年,罗理诚先后将6345万元的农保基金出借给私人承包企业和单位。直至审计人员调查时,尚有5200万元本金未能收回。审计组还发现,罗理诚出借的农保基金中,有高达4280万元的巨额基金借给了温州商人李孝銮承包的红福经贸公司。

  一家私人公司竟然可以从红河州民政局借走这么大一笔钱,而且数年不还也无人过问,出借者和借钱者各自怀着什么目的?经查证,一个更大的黑幕展现在审计部门面前。

  1997年至1999年,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的4000余万元农保基金先后分11笔次划到红福公司的账上之后,很快就被李孝銮以支付工程款、货款、投资款等方式提现或转走,至2000年3月,红福公司的账户上仅有余额2300元。

  而以“实现农保基金升值”为幌子出借巨款的红河州民政局一群干部,也靠着借款单位红福公司先后“发家致富”。司法机关查明,局长罗理诚先后收受了借款单位的行贿款28.8万元,同时,收受李孝銮赠送的红木家具一套、手提电脑一台。而东窗事发后被追究责任的其他相关干部,也相应收受数额不等的钱款和财物。

  不仅如此,民政局的决策者们,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全局干部职工。在如今红河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县,一个集办公、酒店、高档职工住宅为一体的民政局大院被当地人称为“民政社区”。而这些浩大的基建工程,当地财政预算根本就没有为其安排一分钱。

  审计部门调查证实,除了出借的农保基金外,红河州民政局还将农保基金中的830万元挪用作红河州民政局自身的基本建设款,而按原规划投资757万元的“滇南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竟变成了歌舞厅和按摩间。

  据介绍,罗理诚曾经试探性地将部分基金用于民政局的建设,这种违法的行为不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查处,红河州个别领导甚至认为罗理诚“有脑子、懂经济”,在不等、不靠、不要的基础上就率先建起了令其他部门羡慕的办公大楼。这种默许甚至鼓励的态度使罗理诚挪用农保基金的胆子越来越大。记者在红河州采访时了解到,案发后,有关部门拍卖了涉案资产,但仅得到1000余万元。(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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