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话亭可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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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新华社郑州2月8日电(李旭兵 李海霞)路边的公用电话、垃圾桶等都是用来为人服务的,可是有些不讲道德的人却拿它们出气。登封市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一起案件,给那些毁坏公物的人敲响了警钟:损坏电话亭、垃圾桶等公用设施情节严重的,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2005年9月13日23时许,刘某、高某同高莹磊、张傲雪(二人另案处理)喝酒后,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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