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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大学生重修补考一律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18 汉网

  晨报讯(记者龚萍)省物价部门昨日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取消高等学校重新学习学费,各高校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考费、重修费等费用。

  据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去年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及资助贫困生工作的通知》中,制定了重修费标准及计算办法和“学生考试不及格应免费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不得
收取补考费。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校可收取重新学习的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等相关规定。

  根据新通知,这些规定一律废止,各高等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重新学习学费。

  据了解,一般高校重修课程的费用按学分来收取,每个学分从50~100元不等,个别学校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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