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摘官帽治企业排污顽疾,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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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32 新桂网 | |||||||||
据《新京报》2月8日报道,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两部委即将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的,以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这种做法,有可能根治企业排污久治不愈的顽疾。 我们知道,污染企业生产制造污染的同时,会给地方带来财政收入,增加地方的生产总值,进而增加官员升职的资本。排污企业有了利润,政府以罚款的形式来处罚企业,又会给政府带来了一笔收入。这些,就是一些地方治理企业排污不力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现在有了这样的政策,可能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规定一个时间,不解决污染问题,要关闭企业,否则,就问责地方政府官员,摘他的乌纱帽。这样的政策,老百姓拥护!(刘世均)编辑:杨东作者:刘世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