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新规出台前要有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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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37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月】记者昨天获悉,为规范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听证工作,推动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听证管理办法》,并从今年 2月 1日起施行。今后,如果被处以大额罚款,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进行听证。 据了解,《办法》将起草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送审稿;拟定或者修
此外,当事人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当事人被处以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处罚,要求听证的;拟订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拟订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有关部门可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