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交规禁令一月余带来变化看得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37 每日新报

  从今年 1月起,《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实施了一个多月,新“交规”中路口施舍、悬挂饰物这些看似平常的行为都成了被禁止的违法行为。那么,人们是否能适应这种变化呢?记者为此作了一番街头调查。

  乞讨者“转战”非机动车道

  按“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路口施舍乞讨人员应处以 50元罚款。

  此规定一出,大部分驾驶员都开始规范自己的行为,路口施舍现象明显减少。而街头乞讨者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记者在南楼、海光寺等路口看到,乞讨者在机动车道上要不来钱,已纷纷“转战”到旁边的非机动车道,向等红灯的骑自行车市民乞讨。据交管部门介绍,主干道路沿线路口、车行道、桥梁等处乞讨、散发宣传广告、兜售商品等违法行为屡禁难绝,其中的重要因素就是司机、乘车人的怜悯施舍为违法者提供了市场,也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同样,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乞讨行为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市民应该加以注意。

  女司机不挂饰物不习惯

  “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对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张贴、悬挂、放置物品妨碍驾驶视线或在机动车车顶设置立体广告等违法行为,做出了由交警责令清除,拒不清除将处罚 100元罚款的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驾车者,大部分人都表示无所谓,而一些女性私家车驾车者则认为,不挂饰物总感觉车子光秃秃的,不太习惯。交管部门介绍,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悬挂饰品或玩具会遮挡驾驶人视线并使视线变窄,从而影响驾车人的正确判断,使其无法及时处理路况和险情,成为安全行车一大隐患。所以,为了安全着想,饰物还是不挂的好。

  链接:新规六大变化要记牢

  1、未取得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用于教练,对该机动车教练单位罚款 1000元; 2、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或停车上乘客,交警可处 100元罚款; 3、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改作他用,由交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设计泊位数每一泊位处 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 4、交管部门可将随意停放车辆移至其他地点存放,并明示存放地点; 5、占压盲道,交管部门将责令立即清除; 6、车辆在五交叉以上路口通行,直对路口或右侧隔一路口应按直行通过,通行右侧隔两个以上路口应按左转弯通过。

  新报记者邢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