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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追记刘寿昌一等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37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通讯员公轩)本报7日报道的公安大港分局刑侦支队五大队民警刘寿昌同志,昨天凌晨病逝,年仅44岁。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签署命令,为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身患绝症仍坚持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刘寿昌追记个人一等功。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大港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前往刘寿昌同志家中吊唁,并对其家属进行了慰问。

  刘寿昌同志自198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为公安事业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特别是1997年从事刑侦工作以来,他把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作为自己的天职,攻坚克难,冲锋在前,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参与破获了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以一名刑警的优秀品质,为维护辖区一方平安做出了贡献。长期艰苦紧张、繁重超负荷的工作,致使刘寿昌同志积劳成疾。2005年10月底,在一次办案途中刘寿昌突然感觉胸部疼痛难忍,后经检查已患晚期肝癌。在刘寿昌病重住院治疗期间,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前往探视,他见到领导和战友时,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工作,盼望早日重返刑侦工作一线。

  市公安局已向全局民警发出号召,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向刘寿昌同志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以高昂的斗志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本市和滨海新区快速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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