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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2月9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实习记者路萍)记者近日从河南省交通厅获悉,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6年12月23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废止。

  据了解,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更高,对教练和驾校的管理更加严格。新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首次实行三级分类许可,驾校的培训许可证件
也将首次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分为4年和6年两种,到期前30日必须换证。规定要求:从4月1日起,驾校90%的教练都须有《教练员证》,该证必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

  据悉,教练员全国统考每年将举行两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同时,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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