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试行减刑案件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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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8:5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重庆2月8日电记者近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高院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试行减刑案件听证程序。规定参加听证的人员包括:提请减刑的刑罚执行机关指派的工作人员、同级人民检察院指派的检察人员、拟减刑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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