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农村一乡镇设一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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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05 石家庄日报 | |||||||||
农村一个乡镇设立一个每月开诊至少一次 本报讯为加强和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管理,使免疫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省卫生厅日前制定印发了《河北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及工作规范》。 《规范》对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作出了基本要求。预防接种门诊应以乡镇卫生院、
接种门诊应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专用房,设置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并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接种门诊地面硬化、环境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夏季有降温设施,冬季有保暖设施。接种场所要有明显的标志。接种用房有单独的通道,不与医院其他科室交叉。接种门诊应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应按要求配有冷链设备、消毒设备和相应的药品、器械,并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需经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业务技术培训,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实施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疫苗接种后的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再离开。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