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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市场不得包庇违法档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草案)出台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通讯员邱创泓王颖华)《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草案)今日出台,该草案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市场开办者再也不能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档主“置之不理”,也不能对私宰肉等不合格食品“睁只眼闭只眼”了。

  草案规定,市场开办者必须承担市场服务管理责任,负责建设并维护市场的环卫、环保、消防、安全保卫等设施;还应当监督和督促场内经营者持证并守法经营,不得为无照经营行为和违法经营行为提供经营场地和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发现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举报,并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与经营者解除合同。

  据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为了达到科学立法、民主决策,使立法与市场的实际吻合,在该草案立法过程中,创新采用了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方式。市民若对草案内容有补充建议,可在3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1.登录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gzlo.gov.cn)提交;2.电话反映(联系电话:83125295,83123286);3.邮寄或传真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邮政编码:510030,传真:83123293)。市民来电来函可署名也可匿名,市政府法制办将反馈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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