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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价格听证的“牛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12 沈阳今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2月8日《东方今报》)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举行的各级价格听证会可以说“涨”声一片。电要涨价,自来水要涨价,天然气要涨价,集中供暖也要涨价……群众对此颇有微词。虽然听证会上的质疑
之声常常是压倒性的,但申请涨价的一方也往往理直气壮,他们一口咬定:成本增加了,不涨价就会亏损!有的甚至说:实际上已经亏损多年了,一直在吃财政补贴,再吃下去,财政也吃不消了!

  任何企业都不愿做赔本的买卖。即使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公用事业单位也不能靠吃政府补贴过日子。所以,如果自来水公司等企业真的因为成本原因而亏损,那么涨价确实是合理的、必要的。但问题是,它们单方面提交的“成本”真实、合理吗?对此,群众以及听证会代表常常是怀疑的,但也仅仅是怀疑而已,因为他们也不知道人家的成本到底是多少。自来水、供电等行业一般都是垄断的,很难找到可比的对象。而人家反而能拿出一系列外人看不出门道的数据证明自己的说法。于是,你说成本不应该有那么多,他说确实有那么多……最终往往还是以申请方的说法为准。

  去年郑州市曾举行了一次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为了给涨价找理由,热力公司代表开始说公司上年度因为煤炭等成本涨价而亏损8000万元。恰巧郑州还有一家大企业经营集中供暖的小公司,记者去采访,人家一算,说成本不可能有那么高。郑州市热力公司代表马上改口说,8000万元的亏损额不准确,实际亏损额应为2000万元。其实,这2000万元的亏损额是否属实、是不是非涨价不可,仍然值得怀疑。我当时就想:假如郑州没有另外一家经营集中供暖的企业,假如那家小企业与热力公司串通一气……如之奈何?

  作为带有垄断性质并由政府定价的企业,天然地具有一种放大成本和隐瞒真相的倾向。比如挥霍浪费,高工资高福利,把不该计入成本的支出计入成本,甚至凭空夸大成本……比如,国家电力公司的一次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就花了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这些花费肯定会计入成本,而这样的成本当然是不合理的,不应该全部由消费者承担。那么,这些企业的成本构成到底如何呢?这个责任自然地要落到价格主管部门的肩上。

  成本是定价的基准。作为最终要给商品定价或确定指导价的政府部门,必须清楚产品的真实成本;而作为价格听证会的代表,当然也要搞清楚这一点。不然,发言就缺乏最基本的依据,听证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因此,成本监审可以说抓住了价格听证及政府定价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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