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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女大学生状告学校获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14 长沙晚报

  

生子女大学生状告学校获胜

  王洪杰依然没丢下自己的书本。

  

生子女大学生状告学校获胜

  王洪杰的丈夫林晓功抱着儿子,满脸幸福。《成都商报》供图

  本报北京讯去年9月,教育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取消了不允许大学生结婚的条文。前不久,央视《新闻调查》收到一封来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信件。写信的是一位女大学生,叫王洪杰,她因为结婚生子被学校开除。法院日前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牡丹江医学院应撤消对王洪杰的处罚。

  女大学生心仪37岁男子

  王洪杰上的大学是牡丹江医学院,是当地的最高学府。去年3月,王洪杰因为结婚生子被学校开除。那时她已在这里完成了4年半的学习,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只差3个多月就可以顺利毕业。5年前,18岁的王洪杰开始了大学生涯。2003年春天,王洪杰以全年级第11名的成绩考上了本科。为给家里减轻负担,王洪杰找了一份家教。她的雇主就是后来成为她丈夫的林晓功,当时他37岁,离过婚,有个儿子。王洪杰表示,在第一次见面时,觉得林晓功很成熟,能让人依赖。当时,林晓功开着一个小歌厅。尽管后来不久林晓功经营的小歌厅关闭了,他从此失业,但两人还是恋爱了,并且住在了一起。一天,王洪杰发现自己怀孕了。王洪杰编了个理由从学校取出户籍卡和林晓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5年春节前夕,她的孩子终于出世了,是个男孩。

  女大学生被学校开除

  王洪杰刚坐完月子,没想到她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据牡丹江医学院学生处原副处长王国军介绍,2005年3月份的一天,学校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找回王洪杰谈话,并通知了王的父母。3天后,学校开除了王洪杰的学籍。学校对她的处理依据是校规,但如果王洪杰的事情晚发生6个月,她就不会受到这样的处罚,因为6个月以后(去年9月),教育部取消了原来不允许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的条文。

  状告学校被判胜诉

  2005年12月底,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牡丹江医学院应撤消对王洪杰的处罚。王洪杰一直在问记者,有了这样的判决是不是就意味着她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因为没有毕业,王洪杰很难找到工作,她目前住的地方在牡丹江市市郊,是一个工厂宿舍区。她丈夫林晓功也一直失业。

  律师观点

  作为父亲我绝不允许作为律师她没有违法张春发(牡丹江市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一个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这种事情我觉得不太妥当。如果我女儿发生这种事情,我不打她个半死也得揍她个半昏。但是从国家法律来看,我认为她的行为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因为结婚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2001年,我国新《婚姻法》正式颁布,同年大学取消了对已婚考生的入学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取消了关于禁止大学生结婚的条文,使部门规定跟《宪法》、《婚姻法》一致起来。而王洪杰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她的行为也符合法律规定。

  均据央视国际、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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