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年不开工 收回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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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实习生赖玲)“签订入区协议后六个月之内开工建设的给予奖励,超过一年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要收回土地!”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抓落实会议精神,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高新区2月7日召开入区项目协调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讨论、排查,跟踪服务,要求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早日投产达效。 随着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入区项目急剧增加。为了促进入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集
据悉,高新区将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拆迁、压缩原有企业用地以及土地开发利用等方式,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高新区范围内,绕城高速两侧已经选定的项目要在今年六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其它土地必须选好项目;项目选址之后,原则上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开工建设,分期开工建设的时间不能过长;签订入区协议后六个月之内开工建设的给予奖励,超过一年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要收回土地,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三个月并收取滞纳金;促使入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快投产,为西安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