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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及挂牌督办企业主要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及问题和处理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0:15 中国环境报

  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1 山西省晋城化肥厂18万吨合成氨、30 万吨尿素工程

  主要违法行为

  1、该工程已于2004年8月投入试生产,但配套的渣场未完全落实环评要求(无拦渣坝、防渗漏措施和渣场下游水质监测井);2、全厂 COD、氨氮、石油类、SO2总量超标;3、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SO2、NH 3超标。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项目名称

  2 河南省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 200吨 /年氧化钼加工项目

  主要违法行为

  1、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于 2004年 11月擅自开工生产。2005年7月29日,洛阳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2005年8月23日,完成补办手续;2、9月下旬,洛阳市环保局检查发现,在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该公司又擅自投产,废气、废水和废渣无序排放,对周围果园、农作物、畜禽养殖造成污染,并对距离厂界 300米的大安乡二中的教学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项目名称

  3 平顶山市汇源化学工业公司 30万吨 /年氧化铝项目

  主要违法行为

  1、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经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8月以环审〔2005〕671号文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2、该工程2004年7月投产,但石灰炉、铝矿破碎、原矿浆磨制系统、石灰炉通风、石灰储运、输煤、锅炉系统环保除尘设施未按照要求建设;3、赤泥堆场尚未投入使用,原有赤泥堆场未按照要求封场处理;4、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按要求同时建成、同时投入使用。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项目名称

  4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 /年机焦技改项目

  主要违法行为

  1、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4月6日以环审〔2004)123号文批复环评报告书;2、该工程已于2004年11月投入试生产,但密闭储焦仓项目和脱硫工段尾气洗气塔未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投入试生产。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项目名称

  5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电工程

  主要违法行为

  1、该工程一号机组2005年5月19日试运营发电至今,未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试生产就投入试生产;2、经现场核查,该工程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造成严重的噪声超标和扰民问题。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项目名称

  6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十五"技改配套项目

  主要违法行为

  1、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环保部门查处后补办了环评手续,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6月3日以环审〔2005〕503号文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2、该工程于2005年7月投入试生产,未按要求采用先进、少污染的干熄焦工艺,而采用的是湿法熄焦工艺。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项目名称

  7 大朝山水电站建设项目

  主要违法行为

  从 2003年10月6台机组全部运营发电至今,未依法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项目名称

  8 同三国道主干线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

  主要违法行为

  该工程未经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未按要求落实降噪措施,造成13处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6.5dB)。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项目名称

  9 广州 (萝岗)至惠东(凌坑)高速公路工程

  主要违法行为

  1、在设计阶段,该工程线路走向发生重大变更,未按《环评法》要求进行重新报批,造成多个环境敏感点夜间超标为 1.1~3.2dB;2、该工程的7个取土场和5个弃土场未按要求落实生态恢复。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项目名称

  10 赣粤高速公路 (赣州至定南段)工程

  主要违法行为

  1、在设计阶段,该工程线路走向发生重大变更,未按《环评法》要求重新报批。造成多个环境敏感点夜间超标为 4.4~9.8dB;2、该工程 11处取弃土场及施工场地未按要求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处理意见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11家挂牌督办企业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1 甘肃省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该企业位于兰州市饮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约20 公里处,厂界距黄河约30米。无任何环境应急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有近1万多吨的碱性废水不明去向,3000吨高模量聚乙烯醇纤维项目未进行"三同时"验收。

  处理意见

  建设年节水1000万吨的废水资源化项目,实现85%的废水循环利用率,预期减排COD 400吨 /年;制定和落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共需投资4985万元。

  项目名称

  2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铜冶炼厂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相关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存在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排放的烟气中总硫利用率不足 60%,每年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 9万多吨;364万吨 /年重金属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黄河,废水排放口位于白银市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约500米处。

  处理意见

  改造污水处理系统,削减废水中各类重金属污染物405吨 /年;落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减少跑、冒、滴、漏。

  项目名称

  3 山东济南裕兴化工总厂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厂区内存放有历年来积存的铬渣 20多万吨,每年又新产生铬渣8万吨。无任何防渗、防扬尘措施,已对地下水及小清河造成了污染,应急预案未涉及铬渣外渗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品。

  处理意见

  在铬渣场上方搭建钢结构玻璃瓦遮盖蓬,在铬渣场周边建筑围墙及倒流明渠;加快实施铬渣湿法解毒处理项目。

  项目名称

  4 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该公司日排废水2万吨,其中硝基化合物废水约6000吨,未经处理直排太子河。辽阳市的饮用水井(24眼)全部分布在太子河下游沿岸,最近处不足一公里。目前部分水井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处理意见

  一是解决硝基废水超标问题;二是废水 pH、COD 超标及废气、废渣治理。

  项目名称

  5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钴钨有限公司(简称 801厂)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位于饮用水源上游,偷排高浓度工业废水,2005年5月15日曾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造成 30万人饮用水中断22小时。

  处理意见

  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重点监控 pH 值、重金属铜、氨氮、流量 4项指标,确保达标排放。

  项目名称

  6 辽宁省丹东市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液氯车间(内存 30 吨液氯)距离最近居民区约 100米,应急处理液氯的

  碱槽容量过小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无液氯泄漏自动报警系统;没有污水治

  理设施,日排1.2万吨高浓度废水直入鸭绿江,COD 最高浓度达 4880mg/L。

  处理意见

  停产整治。

  项目名称

  7 广东省广州市昊天化学集团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企业墙外四周 500米范围内有居民 1.2万人,1500米内有10万人。液氯罐装区无浓度超标报警装置,无事故应急池,应急设备不完善,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处理意见

  企业整体搬迁;搬迁前尽快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必要、足量的应急器材,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项目名称

  8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排放烟气和生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处理意见

  检修除尘设施、建设地面除尘站实现烟尘达标排放;封堵雨水管道、清理连接雨水口的渗坑。杜绝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名称

  9 青海湟中县鑫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未经批准的 3000吨红矾钠生产线也已擅自投入生产。厂区及其周围地下水、地表水中六价铬严重超标。

  处理意见

  拆除3000吨红矾钠回转窑及设备;对年产2000吨红矾钠生产线停产整顿,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项目名称

  10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9个贮存2000吨的硫酸贮罐未设置围堰;液氯罐区无应急处置设施;甲苯贮罐围堰存在事故隐患;厂区管理混乱,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硫酸渣、钛白粉渣和电石渣等固体废物堆存、处理处置不规范;PVC树脂生产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2005年12月15日现场监测,废水总排口 COD 排放浓度286mg/L(超标1.86倍),总砷浓度5.828mg/L(超标10.6倍)。

  处理意见

  增设硫酸贮罐围堰,杜绝事故状态下的硫酸外排;液氯罐区增设水幕喷淋和应急池,处理事故状态下排放的氯气;取消甲苯贮罐围堰溢流口、安装管道阀门;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硫铁矿进厂砷含量质控,确保废水总排口砷、COD 达标排放。

  项目名称

  11 安徽省铜陵市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及问题

  "30kt/a钛白粉改扩建项目"未按要求申请试生产;没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渣堆置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规范,无事故应急池,废水排污口处于城市取水口上游,地理位置环境敏感。

  处理意见

  立即停止"30kt/a钛白粉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规范固体废物堆场;完善厂区雨水收集系统;加强硫酸泄漏风险防范措施,修建事故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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