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制造校园暴力 为泄私愤刀扎4人被判1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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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1:0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小学体育老师陈×安因年终考评成绩不合格即将面临“下课”,为泄私愤,持刀连扎4人,致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7日上午,陈×安被北京市第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年49岁的陈×安是北京某小学体育教师,2005年6月21日,由于年终考评成绩分数较低,他在校长办公室和校长张某争执了起来,陈×安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连续向张某猛
陈×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认为自己表现不错,此次考评不合格怀疑是校长“公报私仇”,所以才找校长理论。法院认为,陈×安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且实施了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故意杀人罪未遂,且在投案途中被抓获,可认定有自首情节,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