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接送车 中山实施准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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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中山讯中山市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实施准入制,规定所有校车必须粘贴“中山市师生接送车标识”,不符条件的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七种交通违法行为人不得驾驶校车。 开学在即,中山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联合发文,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实行准入制度。规定校车必须是在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注册的粤T号牌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客运车辆;同时车辆证件齐备,年审合格,至少购买第三者保险和乘坐险,并
同时,学校、经营校车的有关单位只能聘请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照、驾龄在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无相关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有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冲红灯、超速驾驶、在一个审验周期内累计记分12分、近3年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 据调查,中山目前有校车795辆,其中学校自购车241辆、租用市公共汽车公司176辆,其余是办学者私人购车、社区或村集体车辆、租用无客运资质公司和私人车辆。校车大部分为客运公司淘汰的二手车,车容车况较差,而司机也多为外省市户籍,个别驾驶员驾龄短、经验浅,甚至出现个别无证驾驶或持假证驾驶现象,违规营运、超载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潘林刘洪希)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