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玉玺副手今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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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5: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原首发公司副总经理金德民不但受贿186万余元,还在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今天上午,曾声称“好多钱是朋友送的,不收的话,做人就没意思了”的金德民,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和重婚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金德民今年47岁,长期担任毕玉玺的副手,在2004年8月9日毕玉玺被刑拘的第二天
此外,金德民与妻子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1998年间,又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在庭审期间,金德民曾否认他和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检方提交给法庭的证据表明,金德民和季某曾以夫妻名义回季某老家探亲,而且他们在亦庄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