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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到用时方狠少虚假宣传被全额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6:35 常州龙网

  龙网讯——常州日报消息 买辆电动车代步,使用时发现性能与店主所说不符,带来诸多麻烦,遂向钟楼消协投诉 。经调解,店主答应全额退款。

  张先生去年12月在花园路一车行花20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店主称每次充电可行驶60公里,仔细研 究说明书,所说不假。但真到用时,他却觉得不对劲。每天从家骑到单位,电恰好够用,假如到外单位办事,就是“电到用时 方恨少”了。每天充电还不够使
用。他细观电瓶,看出了端倪。说明书注明该车规格为12安时,电瓶标注却是10安时,明 显是扩大宣传。向店里讨说法,店主却说是厂家的责任,与其无关。见问题得不到解决,张先生遂投诉到钟楼消协。消协指出 ,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经营者负有验货、索证责任,且有向消费者反映真实情况的义务。据此,店主的理由无法成立 ,理应无条件退货。春节过后,张先生全额拿到了退款。

  (宁洁濮锡乾庄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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