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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将专设反渎职侵权局打击渎职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20:38 国际在线

  新华网武汉2月9日电(程超、周泽春)9日闭幕的湖北全省检察长会议决定,湖北省各级检察院的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将在6月底前全部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介绍,渎职侵权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一样,都是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从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看,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动辄造成人员伤亡,很多案件造成的
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一些侵犯人权的犯罪情节恶劣,人民群众的反应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力度。如湖北省检察机关2005年度立案侦查的161件渎职犯罪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2亿元,造成死亡56人、重伤14人。

  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共54个罪名,其中渎职侵权犯罪42个罪名。由于过去渎职侵权侦查机构设置不科学、名称不统一,力量配备弱化等原因,导致在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方面一直比较薄弱,影响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

  徐汉明介绍,只有加强渎职侵权检察这一职能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才能加大对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这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迫切需要。因此,这次机构更名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意味着组织领导职能的强化,就是要从组织机构上强化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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