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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护城河男青年摔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0:50 新晚报

  哈报网讯(晓璇 记者 张素梅)假如不是一场意外,大连音乐学院的学生金亮宇也许现在正做着今年毕业后去德国深造的准备,但一场飞来横祸却摧毁了他的梦。日前,因摔进护城河导致高位截瘫的他接到了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定责任者双城市政府赔偿其各种损失合计70余万元。

  24岁的金亮宇2002年从省艺术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高分考入大连音乐学院。2004
年7月,金亮宇受邀参加哈夏音乐会的演出。23日下午排练完毕后,他去双城市看望同学姜某,当晚,金亮宇骑摩托车经承旭桥送姜某到单位值夜班。24日0时刚过,金亮宇返回时,沿着新修的柏油马路右侧行驶,由于没有路灯,马路前方是断头路,他一头扎进深3米的护城河(河里无水),当即人事不省。

  据了解,此前,双城市护城河改造工程发包给了哈尔滨轻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来的承旭桥的道路与桥等宽,改造后新增了2车道,造成了桥窄路宽。金亮宇所行驶道路的尽头左侧是承旭桥,前方是齐刷刷的一个断面。在金亮宇之前,刚刚摔进了2辆摩托车,第二辆摩托车车主高某从医院检查回来后下河取摩托车,发现了脸部朝下的金亮宇。

  金亮宇被送至双城市人民医院时,血流不止,脉搏微弱,后转至哈医大第一医院手术治疗。经诊断为:高位截瘫并四肢瘫痪。金亮宇术后45天苏醒。市法院司法鉴定结论为:系胸8、9椎体骨折,脊髓损伤并截瘫;颈髓损伤,属二级残。

  双城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于7月24日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因金亮宇无证驾驶机动车,没有戴安全头盔,构成事故;金亮宇负此事故的全部过错、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城市政府给金亮宇送来了7万元医药费,后来认为是交通事故,不予负责。为了给金亮宇治疗,金家先后花费了三四十万元。去年4月末,金亮宇将双城市政府、哈尔滨轻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告上市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医疗费及赔偿金150万元。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路段改造后已经验收。由于第一被告双城市政府在答辩及庭审中均没有提出谁是该路段的管理部门,因此应确认该路段的管理人是双城市政府。因第一被告没有尽到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注意义务,因此第一被告有过错,应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不应属交通事故。此外,认为原告肇事地段不在第二被告承包护城河改造地段,因此第二被告对原告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据此,市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双城市政府赔偿原告医药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种费用77.7万余元,扣除已付的7万元,实际应给付赔偿款70.7万余元。

  据悉,双城市政府不服判决,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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