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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将缴到年底、个人缴纳车船税剩一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0:56 北京娱乐信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将延缴到今年底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已经做出决定,今年将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这项收费的征收期限已经从2005年底延长至2006年底。

  据了解,原定于只征收到2005年底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于一些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所以财政部决定将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政策的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财政部同时明确,将继续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按新政策执行。

  个人机动车缴纳车船税剩一个月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 通讯员陈天培)还有1个月,2006年度个人机动车的车船使用税征期就要结束了。地税部门昨天提醒,本市还没缴车船使用税的私车车主,请抓紧时间缴税。

  本市个人机动车缴纳车船使用税的截止日期是3月10日。在此期间,私车车主既可以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的征收点缴税,也可以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营业网点缴税,各金融机构在柜台代征的基础上,同时开展网上、电话代征税款。而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个人机动车车船税的车主,依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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