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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规定 大学生有偿替同学买车票将不再拘留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14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9日上午,铁道部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公布四部委联合下发的规范查处代办代售点加价以及倒票的规定,要求铁路车票代办代售点收取的送票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加价费用只能为5元,不能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规定还明确界定4种行为属于倒卖火车票。

  铁道部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月5日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对于代售代办点收费的范围和额度进行了规范。规定送票费、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售票服务费不能重复收取,每张车票加价不得超过5元,代售代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铁路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等。所以无论送票路途的远近,火车票送票费只能为5元,不能加收其他费用。此外铁路部门正在研究实名制购买火车票,目前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四部委还规定委托票贩子买票属于违法行为,算共同犯罪,而大学生有偿替同学买车票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只是进行教育,不再进行拘留处理。W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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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种行为被界定为倒票

  ●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行为;

  ●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行为;

  ●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行为;

  ●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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